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5-130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其中议案五《关于补选陈少康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2号 F555会议室。
(6)本次股东会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谈文舒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4224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12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0455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27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8844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42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340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01%。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949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7%;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017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3949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7%;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017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3949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7%;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0179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1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1%。
该子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4124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939%;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035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6%;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684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08%;反对1032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2%;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8140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5%;反对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陈少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9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92%;反对75266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417%;弃权64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5%;反对51723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053%;弃权64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52%。
该议案审议未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珂豪、陈连杰;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