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证券简称:贝达药业公告编号:2025-06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情况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
附件《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合称《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是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制度基础上进行的修订(该议案修订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与拟修订的《公司章程》1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相关文件。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二、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草案)修订情况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序号制度名称提交股东备注大会审议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是修订(草案)》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是修订
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是修订
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是修订
5《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是修订6《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否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7《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否修订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上表中所列示的制度1~5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草案)》和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2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