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433号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1页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峰(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江宇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鉴证报告第2页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50号文《关于核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1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 17.57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720370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4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72370000.00元已全部划转至本公司银行账户,减除以前年度预付保荐费2000000.00元以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0200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73500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8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13号《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1386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8.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13.43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996999913.43元已全部划转至本公司银行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13.4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594538.73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4716981.13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会计师费用754716.98元、律师费用1122840.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5405374.7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8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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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金额情况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明细金额(元)
2016年11月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5735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654282.41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3860698.65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61864981.06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460035010.3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30日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明细金额(元)
2020年11月24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96999913.43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6727187.13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8370575.5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35053775.17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75480122.2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3405374.70
减:支付发行费用1594538.7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0000000.0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043987.50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053775.17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3405374.70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41362322.91元,本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0.00元,本年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0.00元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80000000.00元。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实际余额为52043987.50元。
专项报告第2页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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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三家
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
12月14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卡南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余杭支行3305016174350900660137350000.000.00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3301040160005746600380000000.000.00
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8110801012500765172240000000.000.00
合计657350000.000.00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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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3301040160016616743996999913.4322719222.28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临平支行330501617435000022579854994.91
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811080101330206961419469770.31
合计996999913.4352043987.50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实际余额为52043987.50元,募集资金户初始存放金额为996999913.43元,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到账的实际金额填列。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36.2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6579962.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56 号),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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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根据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8000.00万元。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根据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为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专项报告第5页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为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1.80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经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7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调减原“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中子项目“X-396 用于 ALK阳性 NSCLC一线治疗临床Ⅲ期”、“CM082联合JS001 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和“MIL60 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BPI-16350 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Ⅲ期”和“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 阳性NSCLC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临床Ⅲ期”,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750.57万元和
600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投资调减的子项目,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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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原因为:
(1)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BPI-16350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BPI-16350 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分子实体化合物,针对的靶点为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4/6(CDK4/6),拟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
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前数据显示,BPI-16350 在动物体内外生物学活性一致,能有效抑制多种实体瘤肿瘤细胞增殖,单药或联合用药在多个实体瘤模型上展现了良好的抗肿瘤作用,同时理化及药代动力学性质优秀。目前,BPI-16350项目已进入 BPI-16350 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
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为更好推进该项目的临床研究进程,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750.57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临床研究。
(2)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 阳性 NSCLC 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盐酸恩沙替尼术后辅助治疗研究为评估盐酸恩沙替尼对比安慰剂在具有 ALK 阳性
的 II-IIIB期 NSCLC患者中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随机、
双盲、多中心 III期临床研究,主要目的为探索盐酸恩沙替尼对于早期 NSCLC的治疗模式。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 阳性 NSCLC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于2022年1月获受理并于2022年4月获得批准开展。为加快该适应症的研究进程,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临床研究。
(3)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X-396 用于 ALK阳性 NSCLC一线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X-396 用于 ALK阳性 NSCLC一线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X-396 用于 ALK 阳性 NSCLC一线治疗临床Ⅲ期”已完成,且已经获得批准上市。
(4)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 联合 JS001 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 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CM082联合 JS001 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黏膜黑色素瘤项目”由于临床优势不明显,短期内无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取得商业化竞争优势等因素暂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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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MIL60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MIL60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MIL60 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已完成,且药品已经获得批准上市。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改变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暂停开发。
(三)改变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专项报告第8页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0199.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36.23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750.5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8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845.92是否已改变
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募集前承诺投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调整后投资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是否发生资总额
投向总额(1)金额的效益预计效益
改变)(2)(3)=(2)/(1)日期重大变化
1.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
是74200.0074200.004136.2353505.3872.112026年6月是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否26000.0025340.5425340.54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200.0099540.544136.2378845.9279.2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CM082联合 JS001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黏膜黑色素瘤项目”由于临床优势不明显,短期内无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取得商业化竞争优势等因素暂停开发。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为提高募投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CM082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暂停开发。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不适用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不适用式调整情况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6579962.8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贝达入及置换情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56 号),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2025年12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流动资金情况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8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不适用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截至期末投资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进度(%)
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2)可使用状态日期效益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1)(3)=(2)/(1)
BPI-16350 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
X-396用于ALK阳性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
NSCLC 一线治疗临
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12750.571898.6112688.1899.512025年6月获批上市不适用不适用否
床Ⅲ期、CM082 联合
HR 阳性/HER2 阴性的
JS001 用于黏膜黑色
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
素瘤治疗临床Ⅲ期、
性乳腺癌临床Ⅲ期
MIL60 非鳞状细胞非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
于ALK阳性NSCLC患
Ⅲ期6000.00599.062629.3043.82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者的术后辅助治疗临
床Ⅲ期
合计18750.572497.6715317.4881.69
经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调减原“新药研发及研发设备升级项目”中子项目“X-396用于 ALK阳性 NSCLC 一线治疗临床Ⅲ期”、“CM082 联合 JS001 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和“MIL60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BPI-16350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Ⅲ期”和“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阳性 NSCLC 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临床Ⅲ期”,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750.57 万元和 600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投资调减的子项目,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84%。
改变原因为:(1)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BPI-16350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阳性/HER2 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BPI-16350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全新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分子实体化合物,针对的靶点为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4/6
(CDK4/6),拟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 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临床前数据显示,BPI-16350 在动物体内外生物学活性一致,能有效抑制多种实体瘤肿瘤细胞增殖,单药或联合用药在多个实体瘤模型上展现了良好的抗肿瘤作用,同时理化及药代动力学性质优秀。目前,BPI-16350项目已进入 BPI-16350联合氟维司群对比安慰剂联合氟维司群治疗既往接受内分泌治疗后进展的 HR 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为更好推进该项目的临床研究进程,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750.57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临床研究。
(2)新增新药研发子项目“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阳性 NSCLC 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盐酸恩沙替尼术后辅助治疗研究为评估盐酸恩沙替尼对比安慰剂在具有 ALK 阳性的 II-IIIB 期 NSCLC 患者中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安全
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多中心 III期临床研究,主要目的为探索盐酸恩沙替尼对于早期 NSCLC 的治疗模式。盐酸恩沙替尼胶囊用于 ALK阳性 NSCLC 患者的术后辅助治疗的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2年 1月获受理并于 2022年 4月获得批准开展。为加快该适应症的研究进程,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临床研究。
(3)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X-396用于 ALK阳性 NSCLC 一线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X-396 用于 ALK阳性 NSCLC 一线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X-396用于 ALK 阳性 NSCLC 一线治疗临床Ⅲ期”已完成,且已经获得批准上市。
(4)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 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联合 JS001 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CM082联合 JS001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黏膜黑色素瘤项目”由于临床优势不明显,短期内无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取得商业化竞争优势等因素暂停开发。
(5)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MIL60 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
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MIL60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主要原因为“MIL60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已完成,且药品已经获得批准上市。
“CM082联合 JS001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黏膜黑色素瘤项目”由于临床优势不明显,短期内无法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取得商业化竞争优势等因素暂停开发。为提高募投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拟调减新药研发子项目“CM082联合 JS001用于黏膜黑色素瘤治疗临床Ⅲ期”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