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证券简称:佳发教育公告编号:2025-04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
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2.03非累积投票提案√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2.07非累积投票提案√用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1.00、提案2.01、提案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4.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
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
12月24日17:00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8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6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
时间半小时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阴彩宾
联系电话:028-65293708
传真:028-85925610
电子邮箱:cdjiafaantai@163.com
邮政编码:610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350559、投票简称:佳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佳发安
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已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同反弃备注意对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案》象的子
议案
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3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2.07√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对于以上议案中的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表决累积投票提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限:自签署之日起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附件三: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个人股东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法人股东代表人姓名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姓名是否委托
/名称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姓名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最晚登记时间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送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