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证券简称:中富通公告编号:2025-05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持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裕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志,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2024年度,致同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195万元(含税)。此收费定价根据审计工作范围所需工作人员投入、业务繁简程度以及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相关的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致同所公允协商确定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致同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