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珠海汇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4年度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影响已经消除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业务控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影响财务报表中收入和成本确认的截止性和准确性,因部分收入不予确认,导致业绩预告披露数据不准确,不予确认的营业收入占业绩预告修正前营业收入的12.33%,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尚未在2024年度完成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致同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已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前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上述报告未对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积极采取以下规范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完善、规范销售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收入核算操作、仓存物流管理、客户订单到货验收及安装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加强财务中心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规范不同业务类型的会计处理,确保财务部门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3、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