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 汇科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5、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喆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
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德桃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18831212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3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5890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5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24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0人,代表股份24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0人,代表股份242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107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91.5688%;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35%;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7%。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814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42%;反对1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35%;弃权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5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0%;
反对1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7%;反对1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62%;弃权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1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37%;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00%;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6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6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19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2%;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83%;反对191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67%;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51%。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喆、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德桃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25175476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詹雅婧律师、张乐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