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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8日在江苏省江阴市高新区长山大道22号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何晓恬律师、吉喆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

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1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14时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高新区长山大道22号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

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3235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户2904150股)的41.69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1912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

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2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2%。

2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4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2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2%。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2025年4月30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凤娟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了

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2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3%。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3(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2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6%;

反对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52%。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7%;

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3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12%。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4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27%。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任凤娟、汤晓楠、汤建康、江阴市港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4585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50%;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9%;弃权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45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50%;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9%;弃权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1%。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2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6%;

反对33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29900股,占出

4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0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94%;反对3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7%;弃权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99%。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7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

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3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6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

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9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3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04%;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6%;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0%。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62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

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9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3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04%;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6%;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10%。

(十)《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表决结果:同意73173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

反对3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2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647%;反对3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3%;弃权3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80%。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8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

反对3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8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170%;反对3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3%;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56%。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任凤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任凤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3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任凤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任凤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8%。

2、选举汤晓楠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汤晓楠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汤晓楠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汤晓楠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

63、选举陈宏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宏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陈宏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陈宏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

4、选举陆嵘华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陆嵘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陆嵘华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陆嵘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0%。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沈永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沈永锋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沈永锋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沈永锋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3%。

2、选举汪激清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汪激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汪激清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汪激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

3、选举刘刚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刚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1918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2%。刘刚当选。

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刘刚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6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8%。

(十四)《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

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11%。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4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

反对24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1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03%;反对2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9%;弃权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8%。

(十六)《关于制订<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80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

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3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449%。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7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78%;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5%;弃权3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7%。

(十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5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

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弃权37400股,占出

8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11%。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77%;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5%;弃权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8%。

(十八)《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74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

反对227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2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同意12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08%;反对22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5%;弃权3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97%。

(十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7307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反对23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弃权13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52%。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83%;反对23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7%;弃权13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90%。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73074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5%;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4%。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97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04%。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73075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

反对24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13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52%。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52%;反对2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8%;弃权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90%。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307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2%。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123%;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53%。

5、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7306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

反对31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1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2%。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925%;反对3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10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2%;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53%。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3069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

反对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58%。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343%;反对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8%;弃权1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68%。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3067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

反对3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1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2%。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58%;反对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88%;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53%。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307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4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37%;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39%。

11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3074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5%;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84%。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97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04%。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307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08%。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686%;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89%。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307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4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37%;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39%。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30768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

12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54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4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937%;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39%。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3074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1%;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87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74%;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02%。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730677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7%;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73%。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58%;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17%。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7306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

反对29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47%。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82%;反对2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7%;弃权1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81%。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3067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0%。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8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95%。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3067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0%。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8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95%。

18、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73067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0%。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8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1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95%。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3066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9%。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5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24%。

20、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3067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0%。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8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95%。

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3067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0%;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80%。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81%;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95%。

15(二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4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52%;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4%。

(二十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4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52%;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4%。

(二十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4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52%;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4%。

16(二十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6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64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52%;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24%。

(二十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332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79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79%。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2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550%;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7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6%。

(二十五)《关于制定<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79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2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399%;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7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77%。

17(二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8%;

反对23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79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2%。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2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399%;反对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4%;弃权7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77%。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18(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单位负责人何晓恬姚思静吉喆

2025年5月8日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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