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1704612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4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参与本次发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股票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
陈登志承诺,自科信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认购的科信技术股票,也不由科信技术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88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7月15日出具
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陈登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
21499467股,其中19110931股为高管锁定股,2388536股为首发后限售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陈登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本次解除限售后陈登志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序号名称或姓名
(股)司总股本的比例
1陈登志23885360.96%
合计23885360.96%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股份类型减(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214994678.61-214994678.61通股
高管锁定股191109317.652388536214994678.61首发后限售
23885360.96-2388536--
股
二、无限售条
22820514591.39-22820514591.39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249704612100.00-249704612100.00
注:1、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2、因陈登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本次解除限售后陈登志先生所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变动前股份类型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业务部2025年7月15日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等资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2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政贺玉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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