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证券简称:激智科技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407890.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560925214.3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4704740.1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8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26210462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383300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986066.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