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证券简称:激智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682265.9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4310537.64元。
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4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262104623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383300股后的259721323股为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944264.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1944264.6051944264.6039111123.4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3682265.93190113874.42144384604.43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32478908.43138332997.04157192629.32
营业收入(元)2125924893.332175338537.412303273018.6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21241114.22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44310537.6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2999652.6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9393581.5933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42999652.65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28004534.79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6.48%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是□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