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2025年度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764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激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激智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激智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激智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2页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激智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晓荣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鉴证报告第3页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7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792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9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0878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920000股,发行价格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及印花税合计人民币967023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329761.32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279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60409761.32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8日将扣除含
税承销费用后的余额689012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9160001040021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6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明细金额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65783529.34
其中:(1)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5783529.34
(2)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
加:利息收入234538.88
理财投资收益2082819.58鉴证报告第1页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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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金额
减:募集资金支出44080540.45
银行手续费等789.74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24019557.61
其中:(1)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4019557.61
(2)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激智”)和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激智”)和海
通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激智”)和海通证券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宁波激智3916000104002115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4154.32
宁波高新区支行鉴证报告第2页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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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2江北激智33200630201300050568142146780.47
鄞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学膜生产基地建
3江北激智33150198367900006896333809.84
宁波市分行设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4江北激智9401007880160000941450358403.38
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安徽激智39160001040021200太阳能封装胶膜生31105621.64
宁波高新区支行产基地建设项目
6安徽激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3302156000391220000010787.96
合计124019557.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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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鉴证报告第4页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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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累计收回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
额124019557.61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0元,剩余124019557.61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起息日到期日资金来源
1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3天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15%2025/2/192025/5/23已到期赎回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保本型浮动收益凭证30002.10%2025/2/182025/5/19已到期赎回
3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7天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15%2025/2/192025/8/25已到期赎回
4交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03天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5%2025/6/32025/12/23已到期赎回
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 D509 固定收益凭证 3000 1.95% 2025/5/30 2025/12/29 已到期赎回
6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储金1号428期】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凭证30002.50%2025/9/112025/12/23已到期赎回
合计24000专项报告第1页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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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管理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专项报告第1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68832.984408.05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58674.36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部分变更)(3)=(2)/(1)效益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否30000.0030000.002906.7022181.1073.94尚在建设期注1注1否
部分投产、剩余尚
2.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否20000.0020000.001501.3517593.2687.97注2注2否
在建设期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50000.004408.0539774.3679.55
补充流动资金否19800.0019800.0018900.0095.4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69800.0069800.004408.0558674.3684.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因(分具体项目)性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两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无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其他情况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募投项目支出为286.90万元。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本期形成效益1955.70万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建设项目一期投产,二期尚在建设中,本期实现净利润-4187.7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