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证券简称:激智科技公告编号:2025-03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上午09:15-0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9名,代表股份762091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27%(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74918918股,占上市公司有
1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3名,代表股份12902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843645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8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37415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020227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9721323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
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
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6%;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726%;弃权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2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6%;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12%;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
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
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8%;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726%;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7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6%;
反对1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
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1820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60%;反对1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214%;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5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
反对2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4%;弃权
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8%;反对29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180%;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3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6%;
反对1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2%;弃权
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47%;反对1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02%;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4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1%。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32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4%;
反对2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弃权
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13%;反对2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971%;弃权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6%。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8%;
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52%;弃权
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0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78%;反对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752%;弃权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
其中,关联股东张彦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46827256股;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10945420股。
5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9%;
反对1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2%;弃权
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49%;反对1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962%;弃权9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
其中,关联股东张彦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46827256股;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10945420股。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8%;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12%;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12%;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6%。
6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2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6%;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12%;弃权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3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7%;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9%;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12%;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7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1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8%;
反对1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6%;弃权
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4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75%;反对1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96%;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9%。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18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9%;
反对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
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45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62%;反对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509%;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9%。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6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2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7%;
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弃权
8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69%;反对1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12%;弃权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7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39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0%;
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
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66%;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1607%;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59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0%;
反对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弃权
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同意1818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3%;反对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272%;弃权9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5%。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7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0%;
反对1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弃权
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51%;反对1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487%;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1%;
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
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3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94%;反对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726%;弃权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10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66%;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4%;弃权
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9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6%;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264%;弃权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
其中,关联股东张彦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46827256股;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10945420股。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3、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7%;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弃权
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0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09%;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264%;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7%。
11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1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8%;
反对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弃权
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5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43%;反对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687%;弃权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