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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合规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年,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

席了2023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23年1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2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3、2023年4月1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4、2023年4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3年6月1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3年8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的议案》;

7、2023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监事苗丹女士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23年12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内部控制、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此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的3号楼和5号楼及对应地

下部分区域调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并以自有资金全额置换上述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4798.74万元及其对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日测算为准),同时变更相关承诺。置换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项目总投资约为

1.82亿元。

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公司业务规划、场地需求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置换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公司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的授权、批准、登记和备案手续,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情形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5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持续健

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的工作沟通,依法依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列席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2、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

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同时,依

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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