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长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唐长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维多利亚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127数现场参会通讯表决委托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次数次数
111007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
12025年2月17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案》
22025年2月20日
十一次会议《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5年4月10日十二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42025年4月16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52025年4月28日十四次会议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和未弥补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就 H股股份发行制定于 H股股份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62025年6月3日《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在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及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代理的议案》《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及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关于 A1表格中公司承诺的议案》
《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72025年6月26日《关于确定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角色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
82025年8月19日十七次会议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92025年9月8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第六届董事会第
102025年10月10日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2025年10月24日
二十次会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22025年12月26日
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共出席并主持了2次会议,主要审议了董事及高管薪酬、公司股权激励调整价格、归属、作废、回购注销等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
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发行H股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
出席了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公司内审部门各季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发行H
股相关事项等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
席了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等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4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计划、发行H股相关事项、购买责任保险等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履职超过15日。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高管履职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同时积极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情况、发行H股、对外投资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
关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发行H股、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明确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参加了“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在线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按
时报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包括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确认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及等相关事项,认为前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事项
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管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5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长江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