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证券简称:天能重工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23071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2栋。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5日。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峰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7人,代表股份243398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326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股份1013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5人,代表股份1013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906%。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39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7107%;反对380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646%;弃权4197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5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332%;反对380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5205%;弃权4197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