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证券简称:太辰光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6279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254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0245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1164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股份1162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90%。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6年5月8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9%;
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
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0%。
提案2.00《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
反对1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5%;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2%。
提案3.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0%;反对1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
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09%。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7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6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4%;
反对12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4%。
提案5.0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8%;
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5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致民、张艺明、张映华、蔡乐、蔡波、肖湘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6.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7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
反对1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赵勇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