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
楼永辉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为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
司安排的各项会议,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人在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对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严谨行使表决权,会后主动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实际出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出席股姓名董事会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次未亲自出东会次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席董事会数楼永辉6600否2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作为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以严谨的法律思维、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专门委员会运作中侧重合规监督、风险防控,为委员会决策提供法律支撑,保障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决策程序规范。报告期内,相关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
人均亲自参加并主持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负责薪酬考核相关制度的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司薪酬体系、考核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本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领取薪酬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在审计委员会工作中,本人依托法律专业优势,重点审核审计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对公司财务活动、内部控制流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与预警,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审计覆盖,确保相关事项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法律相关问题提供参考意见,保障审计工作的合规性与权威性。
3、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会议。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保候选人具备合格的履职能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持续考察与监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事前监督职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多维度沟通,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年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现场工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利用法律专业背景组织相关培训;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员工展开现场交流,现场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为公司涉及法律的工作内容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控制风险、稳健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治理以及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确保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可能发生的法律争议与风险,对解决争议及防范风险提供意见与建议。本人审核公司拟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确认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均符合任职要求,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积极维护公司核心团队建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发挥实质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强化合规学习,密切关注监管动态,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加强与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对接,监督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规范完成履职记录与述职准备。立足法律专业特长,本人将牵头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审核薪酬考核制度及流程的合规性,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从法律视角全面审核审计相关事项,识别财务活动、关联交易等领域的法律风险,协助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此外,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开展合规培训,助力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述职人:楼永辉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