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26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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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260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董事
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平治信息为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平治信息申请发行证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平治信息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平治信息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平治信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平治信息截至
1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平治信息容诚专字[2026]230Z0260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郁向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寿康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子健
2026年2月10日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号)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112919股,发行价格3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4869965.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20298.9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949666.3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
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赋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启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情况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12月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
31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平治信息技
股份有限公司120202032980020653547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1047000000045778911265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333101880000097824822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平治信息技
股份有限公司63397666237041930.49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7101012200232271390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上海浦东发展杭州平治信息技
银行股份有限9520007880170000300970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35693010010021422350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811080101160232949273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杭州平治信息技
有限公司杭州811080101120232949947000000.00已销户术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杭州平治赋能智2022年由其他募
有限公司杭州356930100100224961-已销户慧科技有限公司集资金户转入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杭州启翱通讯科2022年由其他募
有限公司杭州71010122002388615-已销户技有限公司集资金户转入分行
合计574911930.4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从募集资金扣除9958034.81元发行费用后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总额。
根据《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明书》,公司原计划为在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二期或周边购置研发办公楼作为研发中心场地。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财务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负担,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购置研发办公楼变更为共用公司现有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变更前变更后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研发中心建设购置研发办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二共用公司现有办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项目公楼期或周边公楼号楼11层
该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项目名称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研发办公楼购置4578.00---
研发办公楼装修457.80---
设备投资9678.289670.009678.289670.00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软件投资6307.616295.006307.616295.00
预备费1051.08-1051.08-
项目实施费用2065.20-2065.20-
合计24137.9715965.0019102.1715965.00
本次变更仅涉及研发办公楼取得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变动,该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变更为“公司自有厂房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秦过路101号”。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该变更事项具体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参见《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96.35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483.02万元。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64 号《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9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01亿元。
截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2月使用32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于2022年4月全部收回。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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