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对容诚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容诚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