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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电信签订智能机顶盒产品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71证券简称:平治信息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电信签订智能机顶盒产品采购框

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签订的《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深圳兆能

日常经营合同,框架协议总金额合计约为7400万元。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

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

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合同约定深圳兆能作为中国电信的服务供应商,向中国电信提供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总金额合计约为74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注册资本:21404842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注册资本:9150713.87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为准);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为准);IPTV 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 IPTV 集成播控平台与

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 IPTV 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 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测绘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

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含税总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7400万元(大写:柒仟肆佰万元整),增值税税率13%。

2、采购内容: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和服务。

3、在有效期和协议约定的供货份额内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通过向卖方和/

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采购协议设备及服务。

4、本协议约定的供货份额为预估值,买方和/或采购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

求向卖方和/或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5、付款方式:订单签署且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部交付合同设备,且收到

卖方提供的单据后30日内,采购方向卖方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90%的交货付款。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到货进度要求交付设备3个月后,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单据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期采购订单总价的10%的尾款。

6、违约金赔偿条款:合同条款中已对工作进度、技术服务质量、服务履行

期限要求、款项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约定。

7、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协议有效期: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

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

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协议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协议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

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1、《中国电信插入式微型智能机顶盒产品(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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