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安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安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智能技术”)股权结构为: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车
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车智能”)持股40%,成都云途锐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车卫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30%。
上海安车卫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安车智能技术11%股权对
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安车智能行使,深圳安车智能合计享有安车智能技术51%表决权,因此安车智能技术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为满足业务部门关于安车智能技术日常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安车智能技术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
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一年。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要求上市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对应的主债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安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为安车智能技术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安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255RD4Y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5年11月25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
总部大厦35层
6.法定代表人:陈宏杰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
信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导航终端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船舶改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992393.88
负债总额-335.34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335.34净资产-3992058.54项目
营业收入-108407.08
利润总额--7941.46
净利润--7941.46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安车智能持有安车智能技术
40%股权,上海安车卫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部分持有的安车智能技
术11%股权对应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安车智能行使,深圳安车智能合计享有安车智能技术51%表决权,因此安车智能技术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系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市安车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1年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拟担保系满足控股孙公司安车智能技术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安车智能通过持股40%及接受上海安车卫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11%委托,实现对安车智能技术51%的控制权,其担保风险整体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拟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人民币69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7%,其中:上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
人民币2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诉担保,亦无因担保事项被判败诉并承担损失的情形。
注:本文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