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晓滨)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晓滨,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主管药师;自1979-2006年9月任职于沈阳军区总医院药剂科,后续曾就职于沈阳北方制药厂、沈阳诺亚荣康生物制药股份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1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董出席股东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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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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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积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
2情况、聘任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所有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在2026年度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相关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安排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的时间,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就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3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5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2025年度,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和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相关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关注、组织协调本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本人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
4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归属条件。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5、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6、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职权;
7、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8、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晓滨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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