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6-056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计282人,代表股份116312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1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10645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7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5667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8%。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结果《关于<2026年 总表决情况 115519772 99.3181 782915 0.6731 10275 0.0088 0半年度利润分
1.00 其中,中小股东 通过
配 预 案 > 的 议 4959573 86.2120 782915 13.6094 10275 0.1786 0的表决情况案》《关于变更公 总表决情况 115504690 99.3051 798237 0.6863 10035 0.0086 0司注册资本并
2.00 其中,中小股东 通过
修 订 < 公 司 章 4944491 85.9498 798237 13.8757 10035 0.1744 0的表决情况程>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 总表决情况 112737503 96.9260 3555090 3.0565 20369 0.0175 0
3.01 事会议事规则> 其中,中小股东 通过
2177304 37.8480 3555090 61.7980 20369 0.3541 0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议案 2.00、3.0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梁嘉颖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