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证券简称:兴齐眼药公告编号:2026-03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30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继东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2人,代表股份114380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10645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6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84人,代表股份373519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53%。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
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1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议案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同意114299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7%;
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3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39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37%;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0%;弃权3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114253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
反对70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弃权56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692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39%;反对70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7%;弃权56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同意114294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
反对81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弃权4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3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80%;反对81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6%;弃权4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同意114297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
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36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82%;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0%;弃权6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114245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
反对7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弃权56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0.0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685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91%;反对78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2%;弃权564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114297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
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3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00%;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0%;弃权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同意11429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
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7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35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29%;反对7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0%;弃权7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1%。
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梁嘉颖律师、刘玉敏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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