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证券简称:兴齐眼药公告编号:2026-029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026年5月26日,公司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6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6〕118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第二十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