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证券简称:兴齐眼药公告编号:2026-028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受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5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1露义务。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经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
多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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