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伟建)
各位董事:
本人赵伟建,2025年12月出任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1次董事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除对独董薪酬回避表决外其余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规
模和构成进行了审议,结果表明目前公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是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和资产规模要求的。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等行业协会任职,较多接触农化行业的政策走向、前沿信息和行业数据,本人结合农药行业的工作实际,主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及运营动态。履职期间,始终勤勉尽责,秉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是涉及财务
数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分析等,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存在疑问的财务数据,及时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询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表决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财务信息的披露。本人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对于重大财务事项,本人要求公司及时公告,避免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定期与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财务运作状况。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并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改进建议。同时,本人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财务方面的决议,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伟建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