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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75证券简称:中旗股份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安徽宁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宁亿泰”)增资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安徽宁亿泰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了更好地推进业务发展,安徽宁亿泰双方股东经协商,拟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货币方式对安徽宁亿泰进行增资。增资后安徽宁亿泰注册资本将由45000万元增加至51000万元,共增资6000万元,其中公司认购5820万元注册资本,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依斯特”)认购18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宁亿泰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1幢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王传良

法定代表人:王传良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销售、维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及集成服务;电器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宁亿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8号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善和

主营业务: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信情况:增资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安徽宁亿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二)股权结构

1、增资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认缴资本实缴资本出资比例

1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650.0043650.0097.00%

2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50.001350.003.00%

合计45000.0045000.00100.00%

2、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认缴资本实缴资本出资比例

1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470.0049470.0097.00%

2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30.001530.003.00%

合计51000.0051000.00100.00%

(三)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5965.26154271.17

负债总额100108.82122315.83

净资产35856.4531955.34

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6101.7738972.98

利润总额1848.83-14945.90

净利润1600.53-14208.75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协议尚未签订,其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依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宁亿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安徽宁亿泰科技

3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增资事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

(二)增资方案

拟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货币方式对安徽宁亿泰进行增资。

增资后安徽宁亿泰注册资本将由45000万元增加至51000万元,共增资6000万元,其中公司认购5820万元注册资本,江苏依斯特认购180万元注册资本。

(三)本次增资的先决条件

1、双方已经取得签署、交付、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内部)批准,且合法有效。

2、双方完成了本次增资所需全部文件的签署。

(四)税收和费用

本次增资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涉及的交易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任何一方向本协议其他方陈述如下:

1、其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其在本协议内的陈述、保证以及承诺的内容均是真实、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六)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当事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

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协议所涉及的各具体事项与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如守约方的损失无法计量的,则按丙方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标准赔偿。

(八)协议签署与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4(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为安徽宁亿泰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助力公司扩大市场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安徽宁亿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安徽宁亿泰增资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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