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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76证券简称:容大感光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

1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黄勇、杨遇春为关联董事,且林海望、刘启升与黄勇、杨遇春为一致行动人,上述4名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黄勇、杨遇春为关联董事,且林海望、刘启升与黄勇、杨遇春为一致行动人,上述4名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黄勇、杨遇春为关联董事,且林海望、刘启升与黄勇、杨遇春为一致行动人,上述4名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前述相关议案。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4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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