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容大感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76证券简称:容大感光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

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

27日9:15-15:00。

1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71-5号301(1-3层)3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6人,代表股份159173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4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6722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7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9人,代表股份2450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9人,代表股份2450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9人,代表股份2450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0%。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16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

反对321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弃权

3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175%;反对321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1267%;弃权3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8%。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49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3%;

反对314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弃权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688%;反对314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8248%;弃权9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同意157698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1%;

反对146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0%;弃权

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048%;反对146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9430%;弃权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98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8%;

反对1469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3%;弃权

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844%;反对1469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9634%;弃权6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15766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8%;

反对147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6%;弃权

3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90%;反对147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0450%;弃权3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0%。

提案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33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4%;

反对152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03%;弃权

1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618%;反对152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3674%;弃权11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8%。

提案3.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70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3%;

反对148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3%;弃权

1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5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77%;反对148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6774%;弃权1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

提案3.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6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3%;

反对150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5%;弃权

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9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05%;反对1501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1.2739%;弃权9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提案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664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8%;

反对147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6%;弃权

3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4184%;反对1474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1756%;弃权34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7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