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汪群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参会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参会独立董事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公司根据该原则对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尾差调整后,作废处理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949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已履行了必要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949万股。
三、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2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8897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相关归属手续。
特此决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以下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签字:
纪志成
(此页无正文,以下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董事签字:
汪群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