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6年3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将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4月)》中与注册资本、总股本相关的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54.3865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32.2762万元。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054.3865万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232.2762万股,均为普通股。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