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证券简称:英飞特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风险提示
1、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初步结果,
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特别提示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英飞特”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0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英飞特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49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51%,其中5885000股用于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1605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
37.54元/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受托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
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
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4目录
释义....................................................6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9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14
第六章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8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4
第九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9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0
第十一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1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32
5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英飞特、本公司、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案)》持有人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理办法》
标的股票 英飞特A股普通股股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7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56474600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0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及未来拟再分配人员),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持有股数上限持有份数上限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职务
(股)(份)的比例
黄美兰董事、总经理70000052780009.35%
华桂林董事15000011310002.00%
熊代富职工董事15000011310002.00%
丁丽君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50000037700006.68%
贾佩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00015080002.6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5人)17000001281800022.70%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5541850003155490055.87%人员(不超过人)
首次授予份额合计58850004437290078.57%
9预留份额16050001210170021.43%
合计749000056474600100.00%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
原因主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公司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发挥着关键力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或计入预留份额。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605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21.43%,如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管理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授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考核要求及解锁安排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若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10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4746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56474600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
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为7490000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2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14日、2025年 4月 1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
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1%,最高成交价为15.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60465.5元(不含交易费用)。
11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购买股票价格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7.54元/股(含预留份额)。
(二)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5.07元的50%,为每股7.54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4.72元的50%,为每股7.36元。
(三)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旨在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和共建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亦参考了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场实践,结合公司现实激励诉求、考虑到激励的有效性、业务发展战略和业绩增长预期、员工出资能力、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等实际情况,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贡献与价值匹配原则而形成的与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可行、有效的定价。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12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
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四、标的股票规模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749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5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3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
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
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6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6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4(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则、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02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不低于 10%(Am)或净利润不低于
第一个解锁期
5000万元(Bm);
202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不低于 10%(Am)或净利润不低于
第二个解锁期
10000 万元(Bm)。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B)相挂钩,具体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1,X2)
A≥Am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7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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