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证券简称:英飞特公告编号:2026-04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3人,董事 GUICHAO HUA、F MARSHALLMILES、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张军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杭州森湖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森湖控股”)共同出资
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30万元,占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森湖控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47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应林光先生系森湖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1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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