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证券简称:赛托生物公告编号:2026-034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
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12日以公告的形式增加临时提案及股东会补充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米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8365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41.31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552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38.77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2.53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19%;反对4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1%;
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
反对4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79%;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2929%。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19%;反对47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1%;
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
反对4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79%;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2929%。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89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27%;反对66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55%;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7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155%;
反对66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913%;弃权
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1932%。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972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24%;反对54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6%;
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5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734%;
反对5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337%;弃权
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2929%。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19%;反对5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2%;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292%;
反对5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776%;弃权
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32%。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0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64%;反对56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17%;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8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399%;
反对56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670%;弃权
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1932%。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91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53%;反对53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77%;
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0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591%;
反对53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026%;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4383%。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钱晓波、白曦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