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天健在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年上市公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司(含 A、B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案件原告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时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华仪电已完结(天健需在5%
2024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投资气、东海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
年3月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者证券、天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6日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健已按期履行判决)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
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
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合规、有效,其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