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证券简称:赛托生物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其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米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4人,代表股份7454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9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551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7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99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3%。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14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4%;反对2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8%;
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003%;反对2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83%;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4%。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173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2%;反对3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5%;
弃权6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364%;反对3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639%;弃权69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王帅棋、张儒冰
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