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证券简称:海辰药业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人,代表股份62956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46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5447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1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1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0人,代表股份49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90%。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5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
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39%;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81%;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5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
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39%;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81%;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4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0%;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5%;
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281%;反对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8%;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1%。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5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2%;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
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86%;反对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81%;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28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8%;反对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05%;反对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49%;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6%。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0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6%;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73%;反对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50%;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77%。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285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9%;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
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656%;反对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88%;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6%。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和李妃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