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证券简称:奥联电子公告编号:2025-036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邀请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
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梅花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邀请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质,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并且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四)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