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本方案的人员包括:
(一)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聘、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
(四)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2026年度,方案通过前本年度已发薪酬实行多退少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如有)薪酬实行津贴制,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按月支付,无须考核。
(二)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构成。
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按年发放,其中20%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总额为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一倍。
11、基本薪酬如下:
董事长4万元/月,总裁4万元/月,副总裁兼任董秘4万元/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3.5万元/月,职工董事1.1万元/月,年底发放双薪。同时担任多个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取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
2、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
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根据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前述指标为合并报表口径)规模因素确定,各指标考核系数如下:
分项系数权重指标
10.80.70.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0.20 x>0.8 0.5
8 513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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