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3年度公司各方面的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的工作主要围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报告期内,
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决议内容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023.1.4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时间届次决议内容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2.7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2023.3.15
第二十三次会议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案》
2023.4.26第二十四次会议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2023.5.10
第二十五次会议案》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2023.6.21
第二十六次会议效期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
2023.7.6
第二十七次会议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
2023.8.30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3、《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议案》
2023.9.5
第二十九次会议2、《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1、《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
2023.9.27
第三十次会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3.10.25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十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2023.12.12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第三十二次会议案》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相关决策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审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交易双
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无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交易
价格合理,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7、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解除限售等事项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监
事会履职的专业能力。2、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3、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4年,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地发展。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