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保障长期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
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考核
1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会同证券法务部、财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
理相关考核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55%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度65%5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度75%6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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