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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熙菱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加峰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13 00:00 查看全文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熙菱信息

股票代码:300588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单号)4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76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下列事实成就为前提条件:1、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3、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上述前提条件能否全部成就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

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方在该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9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一、备查文件...............................................13

二、备查地点...............................................13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峰基金指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熙菱信息指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股份转让方签署《股份转指动、本次交易让协议》,约定合计受让95961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

2026年1月12日,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股份转让协议》指作为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与转让方何开文、岳亚梅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单号)4层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76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071191799H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经营范围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6-18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王勇持股99%

(二)基金情况基金名称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BEW55

备案时间2025-10-14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或地区的居留权王勇男中国上海执行董事无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熙菱信息深耕政企大数据分析领域二十余年,业务聚焦公共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数字经济三大领域,致力于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打造面向垂直领域行业客户的大数据智能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同时为行业客户提供网络安全相关的测评及咨询服务。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基于自身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进行本次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熙菱信息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取得上市公司9596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年1月12日,加峰基金与转让方何开文、岳亚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加峰基金管理的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加峰鑫鑫向荣1号”)受让何开文、岳亚梅持有的95961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5.01%),转让单价调整为人民币22.11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各转让方分别转让、受让方分别受让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具体如下:

转让方出让股份数量出让股份比例受让方受让股份数量受让股份比例

何开文6724000股3.51%加峰鑫鑫9596100股5.01%

岳亚梅2872100股1.50%向荣1号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及此前已披露的筹划控制权相关协议签署后,相关交易方在权益变动后于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股东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何开文4310400022.51%--

岳亚梅1950000010.18%166279008.68%

转让方合计6260400032.69%166279008.68%

上海盛讯--3638000019.00%

加峰鑫鑫向荣1号--95961005.01%

8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

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

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9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基本情况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区)喀纳斯湖北路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有限公司455号新疆软件园

B4办公 103室、203

室、303室、403室股票简称熙菱信息股票代码300588加峰(上海)私募基金上海市虹口区东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名路391-393号名称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册地(单号)4层券投资基金”)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有□无√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有□无√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种类: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0%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9596100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5.01%数量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协议转让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

1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否□不适用√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5(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加峰鑫鑫向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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