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 19%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2026-042)。
根据上述协议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开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讯")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638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转让价格为 15.02 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盛讯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凝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于 2026 年 9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7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与前期披露、相关协议约定安排一致。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开文 43104000 22.51% 6724000 3.51%
岳亚梅 19500000 10.18% 19500000 10.18%
转让方合计 62604000 32.69% 26224000 13.69%
上海盛讯 - - 36380000 19.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上海盛讯持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36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盛讯,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盛凝先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盛讯栋岳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5 年 6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195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盛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EMX3DA5X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北路 880 号 2 层 A 区 250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经营范围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品牌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盛讯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名称 合伙人 比例
元)
安徽盛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12000.00 61.5385%
海南栋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000.00 30.7692%
胡李宏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6923%
合计 19500.00 100.0000%
(3)实际控制人情况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信息 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
盛凝 男 中国 1101021981******** 中国北京 无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上海盛讯已出具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36 个月的限制。
3、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开文先生与岳亚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加峰鑫鑫向荣 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95961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项正有序推进中。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