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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89证券简称:江龙船艇公告编号:2025-02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发楼一楼

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92085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969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人,代表股份1238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100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1100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77667996股,其中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739481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5928515股。)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3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5%;

反对33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547%;反对33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45%;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8%。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2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3%;

反对3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57%;反对3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17%;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6%。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2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3%;

反对3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457%;反对33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17%;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6%。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31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6%;

反对32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002%;反对32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72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7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82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8%;

反对37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弃权24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005%;反对379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788%;弃权24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8%。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06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6%;

反对34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367%;反对34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817%;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6%。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07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

反对3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276%;反对33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363%;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95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7%;

反对35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031%;反对35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244%;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2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71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1%;

反对3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366%;反对3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363%;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夏刚、晏志清、龚重英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3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7%;

反对365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758%;反对365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334%;弃权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13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3%;

反对3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30%;反对33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363%;弃权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0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9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

反对33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185%;反对33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99%;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5%。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1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8%;

反对31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弃权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94%;反对31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37%;弃权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698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

反对33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4%;弃权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094%;反对33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454%;弃权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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