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13057.51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1740.14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779.21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4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
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1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新伟,201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
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子聪,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再融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彬,2000年2月18日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2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新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子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彬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3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1月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2026年2月25日,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顺畅联系,及时对2025年度审计情况进行沟通。2026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分析、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审计应对程序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负责人的汇报。
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4特此报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