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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590证券简称:移为通信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期:2024年5月9日(星期四)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9、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编码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7.00√理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5和提案10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至11:30,下午

13:3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17:30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邮编:201101)(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21-54450318

传真:021-54451990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邮编:20110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附件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卡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是否委托名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表决项提案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同弃反可以投票意权对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4.00√要》

5.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6.00√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7.00√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8.00√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90;投票简称:移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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