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5月)
等相关规定,对移为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就该等事项,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18号)
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1 名特定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45399.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26元。截至2021年8月1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1名特定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45399.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335999980.7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710000.00元(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332289980.74元,再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2614987.53元后,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21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988499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
17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
1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9月10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虹桥商务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4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24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顺”)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及
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26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航”)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及国信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6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移锋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锋”)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年 12月 1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2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方式存储余额交通银行上海虹
移为通信310065138013004125722活期存款373.26桥商务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移为通信行股份有限公司98280078801800003580活期存款0.10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移为通信121916593110901活期存款0.06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合肥移顺行股份有限公司98280078801600003581活期存款121.31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移航限公司上海徐家755927177210517活期存款32.97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移锋限公司上海徐家755958288610707活期存款828.00汇支行
合计1355.70
截至2025年12月19日,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之外,公司尚有3笔理财本金合计为8100万元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因此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455.70万元(含已收到的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投入募集累计已投入募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号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1 4G和 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15177.18 14633.18 544.00
2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10716.695601.565115.13
3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7094.635582.011512.62
3序拟投入募集累计已投入募
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号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合计32988.5025816.757171.75截至2025年12月19日收到的累计利息收
2283.95
入和理财收益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455.70
注1: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受宏观市场经济环境形势影响,国内房地产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公司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所处的经济环境形势,谨慎决策,通过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合理调配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使募投项目实际支出低于计划支出,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公司先期已用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金额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方便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9455.70万元(含已收到的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后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及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
4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G和 5G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和“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了方便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9455.70万元(含已收到的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后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及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对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
5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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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余东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