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证券简称:移为通信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500弄30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廖荣华先生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46人,代表股份213101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67%(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下同;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总股本462236538股,其中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735330股,根据相关规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数为45950120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8人,
代表股份209452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26%。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38人,代表股份364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1%。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方
式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1300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7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2%;反对7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3%;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
公司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王欣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本议案通过。
2、《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1301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6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19%;反对6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7%;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4%。
本议案通过。
3、《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1300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7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2%;反对7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0%。
本议案通过。
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302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0%;反对6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21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10%;反对6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2%。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300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7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82%;反对7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8%;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0%。
本议案通过。
6、《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7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0%;反对18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2%;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0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20%;反对18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4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178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3%;反对131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7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291%;反对1311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815%;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4%。
本议案通过。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3018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7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2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02%;反对7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6%;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2%。
本议案通过。
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7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8%;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51%;反对7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90%;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12730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0%;反对7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2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
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695%;反对7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3%;弃权2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2%。
本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290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17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
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75%;反对17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3%。
本议案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璐、王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